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学校先进评选工作,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现将2025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综合奖)、先进集体(单项奖)、突出贡献奖的评选办法由党政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综合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根据评选条件和个人工作业绩,基层单位组织推荐,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推荐。
(2)先进个人(单项奖)的评选,根据评选条件和个人工作业绩,基层单位组织推荐,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推荐。
二、工作要求
1.规范评选程序,严格执行各奖项评选条件(附件1),确保公正、公平。
2.无特殊理由不得突破奖项评选指数(附件2)。
3.学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含正处级调研员)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执行,上述人员不参与基层单位此两类综合奖的评选推荐,可参与其他单项奖先进个人评选。
三、材料报送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评选材料(附件3)于2026年1月5日前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材料上交部门见附件2表3。
2.负责评选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在2026年1月7日前将评选结果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 系 人:孟媛媛 张晓凡
联系电话:82159108 82158429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