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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联2025年第三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2 文章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

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 结合年度工作安排 ,现将市社科联2025年第三批课题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及大连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精神滋养。

二、结项范围

1.2025年第一批立项课题

2.以往延期结项课题

3.在研的2025年第二批立项课题、2025年第三批立项课题,如已完成研究,成果符合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项。

三、报送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2)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份。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附件3)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份。

3.成果精华版(附件4)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份。

4.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一份。

5.以课题名义实现转化的成果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实名、匿名各一份,将作为课题结项、评优及后期资助的依据。

6.《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四、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结项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3000-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成果所涉调研分析数据应截至最新。

3.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 ,须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

5.课题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为外文的,须附以中文说明。

6.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方向、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 。

7.2025年第一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往年延期结项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8.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9.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元心仪

联系电话:82158256

电子邮箱:kyc_8256@163.com

办公地址:主楼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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