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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著作类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7 文章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辽师大校发〔2023〕62号)中有关著作类科研成果奖励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著作类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申报成果范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间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演绎类著作;工具书;艺术创作、科普类著作等,且须有ISBN号和CIP数据核字号。

2.申报奖励的著作第一著者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和科研人员,且第一著者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

3.2020年1月1日以后出版的著作,出版五年内最多允许参评2次,首次参评获奖励不再参加第2次评审。

4.获奖励著作再版,按照奖励额度的50%给予匹配奖励且只匹配奖励一次。已获学校出版资助的著作不再予以奖励。

5.材料要求:

(1)著作原件2份及电子版(PDF文件);

(2)《著作类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著作类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佐证明细表》及所涉及内容一一对应的“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著作合作者的相关“佐证材料”不予填写,“佐证材料”按《佐证明细表》评价内容先后顺序排序。按照《明细表》、目录、佐证材料顺序单独装订纸质版,电子版放到一个PDF文件里。

(4)学术诚信承诺书电子版(附电子签名);

(5)《汇总表》电子版。

6.受理安排:

截止受理时间:2025年12月4日

联系人:元心仪

联系方式:82158256

电子邮箱:kyc_82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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