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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性培训,使新入职教师熟悉学校环境与学校文化,掌握基本教学与科研方法,提高数字素养与综合能力,夯实执教根基。

1.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历史传统与规章制度,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

2.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3.掌握课堂教学规范与设计方法,具备站稳讲台的基本能力。

4.熟知科研政策与项目申报流程,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5.掌握AI赋能教学、科研的理念与方法,提升数字素养。

6.搭建跨学科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协作与成长。

二、培训对象

新入职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组织员、实验教师及其他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2026年4月。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1.校情校史与文化认同;

2.师德师风与教育情怀;

3.学校规章与职业发展;

4.课堂教学与教学评价;

5.科研方法与项目申报;

6.数字素养与实践应用;

7.心理健康与团队建设。

(二)培训形式

采用“集中授课+工作坊+分组研讨+教学观摩+在线学习”等多元化形式进行。

五、培训要求及考核方式

一)培训要求

参训教师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要求完成相关培训任务,课程学习时长计入个人培训学时。

二)考核方式

培训考核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六、培训报名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汇总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于11月18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lnnu.edu.cn。

2.请参训教师扫码加入本次培训微信工作群,具体培训课程、时间、地点安排将在群内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平路,电话:82158550。


附件:《2025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报名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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