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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科技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文章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科技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省科学事业公益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哈长沈大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研究、加快“两城一园”科技创新资源汇聚与创新发展研究等方向,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鼓励国家级智库单位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团队须有国家级人才、高端智库专家或在全国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深度参与,鼓励国家级人才、高端智库专家牵头申报。

3.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6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4.项目资助额度30万元/项,全部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资金全部用于与本项目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按照《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4〕11号)规定的开支范围,自主决定经费使用,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按照不超过财政经费的30%核定。

5.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相关要求,研究要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研究成果要为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形成具备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提出符合辽宁实际的具体策略建议。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至少每半年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题验收时须提交研究报告查重报告,原则上查重率不超过30%。

6.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承担)1项科技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且作为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项目合计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1.申报人登录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service.kjt.ln.gov.cn),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下“2026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科技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请于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系统项目状态为“提交至所在单位”),学校将以此状态认定为申报完成。

联系人:贾玥 联系电话:8215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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