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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证2025年年终结账和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学校财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年终财务结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常报销工作

1.2025年办理报销、借款等业务截止时间为125日,劳务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11日。

2.自助投单机将于125日关闭,请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报销。

3.2026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往来账款清理

请各借款负责人于125日前归还或核销借款,财政资金的借款款项必须全部办理冲销或还款,不得跨年。

三、收入及票据核销

1.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将于11月底之前完成,学生须于1130日前缴纳所欠学费、住宿费,请各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学费、住宿费催缴工作。

2.各单位、个人应及时办理收入确认和入账手续,完成各项收入认领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3.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税务发票的截止时间为1210日。已办理预开票据的,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尽快催款,督促付款方在1215日前完成汇款。

4.有创收收入的相关单位请及时与计财处进行本年度创收收入核对,于1215日前报送经审批的年终分配材料。

四、项目立项及预算额度调整

校内专项立项(除科研及财政专项项目)及经费下拨已于11月暂停办理。项目预算额度调整请于125日前办理。

五、加快预算执行工作

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快执行2025年财政资金,原则上须在报销截止日前完成支付,以免财政资金被收回。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须按要求向计财处提供发放凭证,以确保人员工资、科研教学成果奖励、年终绩效等人员经费、学生助学金等发放到位。

2.联系电话。报销及往来款事项:8215829282159799;收入及票据事项:82159381;项目立项及预算事项:82159258

 

 

 

计财处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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