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精神及工作要求,本年度,我校拟申报增设艺术与科技专业,补充备案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拟撤销绘画、环境科学、应用化学3个专业。
公示期: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7日。
如对上述申报专业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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