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有关通知,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者须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托幼)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已获得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称号者不得重复申报。我校限报4项。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教育及中职领域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基础教育及中职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过至少1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社科规划基金、省委决策咨询委、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省教育厅和其他厅局常设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社科联项目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项目(以上统称省级及以上项目)在内的省级及以上项目;高职院校申报者近五年来至少主持并完成2项省级及以上项目;本科高校申报者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至少1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以上统称国家级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项目。
(2)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学术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高职院校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本科高校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C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
(3)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以前三名身份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
(5)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中国教育报》《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过理论文章1篇以上;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过理论文章1篇以上;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与中青年骨干一同申报评审。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见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2025版)》(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电子版材料8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8月20日当天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材料:
(1)纸质版材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一式1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3份;加盖学院公章的实名佐证材料一式1份单独装订;《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2025版)》一式1份;以上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电子版材料包括实名盖公章评审书、匿名评审书、佐证材料,全部转成PDF格式,分别以申报者姓名命名。汇总表为Excel格式,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3.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能申报省教科规划的所有项目(成果和课题),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4.联系人:姜姗
电话:82158250
邮箱:kyc8250@163.com
办公室:主楼1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