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笙管乐表演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5-06 文章来源:音乐学院 浏览次数:[]

一、培训项目简介

(一)辽宁师范大学简介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高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是辽宁省教师教育最高学府。

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项目简介

笙管乐作为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组合形成的艺术,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音色多样,能展现多种情感,在清朝末期达到鼎盛,形成众多流派和演奏风格。近年来,由于人们价值观和审美意趣的转变,笙管乐表演和创作人才青黄不接,面临发展困境。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各方力量,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打造学习-实践-创新的人才培训模式,搭建笙管乐表演、创作人才的交流与学习平台。项目集合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讲授笙管乐表演、制作课程,整理记录技艺资料,组织宣传交流,通过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促进笙管乐的传承与创新,推动地方戏曲的繁荣发展,为当代教育培养实践型人才,为地方戏曲培养高层次传承人。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58日至20251029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为2025年6月9日至7月18日,集中授课天数为4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5年6月9日-7月8日:辽宁师范大学集中授课。

2025年7月9日-7月18日:赴辽宁省复州鼓乐团、瓦房店市文化馆、瓦房店市辽剧团等地观摩采风以及舞台实训。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2.艺术实践地点:辽宁省复州鼓乐团、瓦房店市文化馆、瓦房店市辽剧团等。

(三)课程设置

第一部分深入学习政策与文件溯源笙管乐及保护对策研究由代表笙管乐行业的代表性非遗传承人、文化工作者、专业研究团队授课,深入学习政策与文件,溯源笙管乐保护对策研究。

第二部分:笙管乐经典作品解读与新作品创作研究。由笙管乐编曲、传承人、表演专家团队授课,针对笙管乐经典作品深入解读,对笙管乐创作理论、新作品创作等不同层次主题安排讲述和研讨会。

第三部分:笙管乐历史与笙管乐的传承与发展研究。由笙管乐传承人、表演专家、高校专家团队授课,针对中国笙管乐史、笙管乐造型设计与制作、笙管乐表演与创作关系等不同层次主题,安排讲述和研讨会,围绕笙管乐制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找到适合现代笙管乐传承的新思路。

第四部分:跟着老师学代表性作品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教师、笙管乐传承人及行业专家授课,精选笙管乐经典性作品《二泉映月》《山西新编八大套乐谱》《鸭子拌嘴》《青山绿水》进行表演学习,增强其表演的表现力与创造力,促进笙管乐的传承和创新,实现辽南笙管乐的繁荣发展。

第五部分:综合指导笙管乐学员及中国笙管乐教师、笙管乐传承人等行业专家的带领下,赴复州鼓乐团、瓦房店市文化馆长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地,进行笙管乐的田野考察及实地观摩交流学习

第六部分:成果检验通过个人汇报展示、小组汇报展示、专业演出展示、学术研讨会等形式,由高校、行业和笙管乐艺人、专家团队对学员进行成果检验。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主干课程表现占20%;成果检验占60%学员完成学习培训,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李芳屹

2.项目联络人:曲玥澄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编:116029 ;联系电话:0411-82158537)

3.培训教师

1)笙管乐代表性非遗传承人;

2)国内专业高校、专业团体的资深教授、艺术家;

3)国内专业院校、行业机构的资深专家;

4)涉及笙管乐理论、演奏技法、管乐排演、管乐合奏方面的专家;

5)在思想政治、艺术理论领域造诣深厚的教授、专家。

(六)培训成果展示

该项目将采取从个人到小组再到全体的演出形式,分别实现从展示基本功到展示舞台表演再到展示整个剧目的效果,检验该项目的培训成果。

1.个人汇报展示:30位学员分别上台表演,检验学习成果,并对学员进行考核;

2.小组汇报展示:将学员分为5个小组,采用5场擂台赛的形式进行成果展示,扩大学员对笙管乐艺术的整体把握;

3.专业演出展示:在个人汇报和小组汇报的基础上,采用公开演出的形式展示最终的项目成果。推出一场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笙管乐培训结业汇报演出;

4.学术研讨会:召开笙管乐艺术学术研讨会。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三、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招生范围

本培训项目招生范围包括:项目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各省市区剧团、文化管理机构及相关艺术单位推荐的与笙管乐相关的专业骨干等,共计30人。

(三)录取方式

1.《笙管乐表演人才培训》项目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报请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2.《笙管乐表演人才培训》项目组逐一对录取学员进行电话通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该招生简章发布日期起至5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1.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资助项目“笙管乐表演人才培训”学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5)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nnuqyc@qq.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单位+笙管乐表演人才培训”)。

2.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学员资格。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5年6月8日(全天)

报到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54会议室(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五、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3)。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曲玥澄 0411-82158537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邮编:116029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lnnuqyc@qq.com

(三)注意事项

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辽宁省文旅厅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安全检查。项目组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演、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师范大学所有。


附件1:学员报名表

附件2:脱产学习证明

附件3: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上一条:关于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定大连市高层次人才(2025年4月)的公示(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