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廉洁文化,传播廉洁理念,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省文联将联合举办“‘廉韵清风’辽宁省廉洁文化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作品展”,面向全省征集展品,现将全省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廉韵清风”辽宁省廉洁文化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作品展。
二、展览主题
以“廉韵清风”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艺术形式,深入挖掘辽宁红色“六地”中廉洁基因,生动展现辽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新进展新成效,讲好“清风辽宁”故事,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辽宁省纪委机关、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辽宁省书法家协会、辽宁省摄影家协会、辽宁省民间文艺家协会、辽宁美术馆。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广大文艺爱好者。
五、作品要求
(一)展品要求
紧扣“廉韵清风”主题,弘扬清风正气,展现廉洁理念,内容健康向上,富有艺术感染力,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兼顾创意性和实用性,用“小故事”阐述“大道理”“小切口”展现“大主题”。
(二)创作内容
展示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洁理念及辽宁红色“六地”中的廉洁基因,反映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反映“清风辽宁”(清风窗口、清风岗位、清风干部等)建设成果,反映社会发展中的新风正气,寓意廉洁的自然、人文等元素,坚持正向引领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创作传播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鞭挞腐败现象、倡导廉洁自律的作品。
(三)作品类别及规格
美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国画、油画、漫画、动画、钢笔画、连环画、插画等。
规格: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136cm(高)×68cm(宽);油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80cm(高)×60cm(宽);综合画种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80cm(高)×60cm(宽)×5cm(厚),此尺寸内不限材料与技法,纸本手绘、数码均可(如作品为多幅,需标明序号并附顺序图)。
书法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楷书、隶书、草书、篆书、篆刻等(内容参考附件2)
规格:六尺整纸以内,竖式。
摄影作品: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每组限4—8幅)(内容参考附件3)。
规格:除创意类作品外,其他摄影作品应有涉及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等内容的真实准确的简要图片说明。单幅图片说明要求100字左右,组照图片说明要求每幅100字左右,并附上本组作品概述150字左右(图片说明及作品概述均在上传作品时填写到作品描述文本框中);创意类作品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单位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民间文艺作品:包括剪纸、烙画、刀刻画、刺绣、陶艺、木雕等形式。
规格:所有作品均为展示作品,作品可分单幅(件)、组幅(件)(平面组幅作品一般装裱在一幅作品中)、剪纸等平面作品尺寸原则上不超过80cm×80cm,雕刻等立体作品尺寸原则上不超过80cm×80cm×80cm。
(四)原创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若涉及版权纠纷,责任自负。
六、我校报送方式及时间
投稿作品以电子照片(图片)形式申报(照片名称:作品名称+作者+申报单位+联系方式),进入复评后各投稿作者提供作品原件,展出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5月9日前,投稿作者将作品照片(图片)及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至邮箱:lsdjwbgs@163.com(邮件名称:作品门类+作者姓名),未按要求申报的作品,不予推荐。
七、其他事项
1.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投稿作品一律不退件(民间文艺作品除外),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等权利,不另付稿酬。
学校联系人: 段文斌 82158223
毛鹤达 82159234
附件:1.“廉韵清风”辽宁省廉洁文化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作品展申报表
2.书法作品内容参考
3.摄影作品题材
4.授权书(模板)
纪委综合监察室
党委宣传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