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辽宁师范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3〕73号)及《辽宁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实施细则(暂行)》(辽师大校发〔2024〕54号)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现对我校生命科学学院董维兵等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20日(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实名向社会合作与服务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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