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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文章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研究确定“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研究”为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选题。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简介》(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附件3)活页。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简介》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二、科研基金项目立项采取单位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立项。

三、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立项课题需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五、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申报日期截至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材料:《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3.联系人:姜姗

 电话:82158250

 邮箱:kyc8250@163.com

 办公室:主楼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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