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预算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认真梳理各项收入,科学合理预计2025年收入规模,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2.优化支出结构,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各部门不得随意调增预算;
3.重视预算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新增申报项目支出预算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事前绩效评估不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4.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结果应用,计财处将对本年支出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支出执行进度低于序时进度或未完成本年预算的,将视情况压减明年预算安排。
二、预算编制工作布置
1.预算编制具体要求见附件1。
2.涉及设备、信息软件运维及维修改造支出预算
拟申请使用1、2、3开头的经费进行设备、信息软件运维、维修改造支出预算的,请分别报送相关材料至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基建处,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计财处,具体要求见附件3、附件4。其余采购预算不在此次预算申报工作范围,无需在本次上报。
预算内容 |
填报材料 |
归口管理部门 |
联系人 |
备注 |
设备 |
附件3 |
资产管理处 |
李树本 |
拟使用教务处经费采购教学设备的,先报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确认后统一汇总报送至资产管理处。 |
软件运维 |
附件3 |
信息化办公室 |
董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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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改造 |
附件4 |
基建处 |
贺延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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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送要求
1.时间要求:基础资料、收入预算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22日,支出预算(含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基建处汇总预算)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2.材料要求:基础资料、收支预算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预算管理科邮箱,纸质版材料要求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计财处预算管理科210室。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延杰、刘耀阳;
2.联系电话:82158355、82159258;
3.预算管理科邮箱:jccysk@lnnu.edu.cn。
计财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