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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 文章来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名额

全校共1个推荐名额。

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请材料。

2.基层单位推荐。基层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学校推荐。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校评审并推荐。

4.报送省厅。申报材料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党委(总支)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及Word电子版(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2.《推荐人选汇总表》(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1份及Excel电子版。

3.《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5份及Word电子版。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

5.《学时情况统计表》1份及Excel电子版。

6.必要支撑材料1份及PDF电子版。

报送截止时间:6月24日

报送部门:师资科(主楼204)

联系人: 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82156588 82159996

电子版报送邮箱:lsdszk@163.com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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