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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2〕13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3号),现就开展我校全职引进及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认定范围

按照人才来连全职工作时间,可分别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地高层次人才。《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3号)出台实施(2021年5月10日,含当日)后全职引进来连的,可申请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2021年5月10日(含)后新获得荣誉奖项的人才,可申报本地高层次人才。

(二)认定条件

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见附件)所列标准,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对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填报申请表,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学校审定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学校审定公示后报大连市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学院盖章);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窗体顶端

(三)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或《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学院盖章);

(五)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排序(不装订)。申请表在单位意见处盖章,证明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

、相关要求

(一)获得国外奖项的,需同时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青年才俊中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国内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的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供毕业当年该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截图、毕业当年该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截图(如所在学校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截图即可)。

(三)相关查询网址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网址(查询毕业当年年度的学校排名):

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1

国家学科评估查询网址(查询距毕业当年最近年度的学科评估结果):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xkpgjg/index.shtml

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查询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43/201709/t20170921_314942.htm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202/t20220211_598710.html

“兴连英才计划”及其申办细则现已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工作由每季度一次集中申报改为每月10日前申报,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

报送时间:4月10日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

联系人:朱言军 郑德崎 郭欣

电 话:82156588 82159996

电子邮箱:lsdszk@163.com

特此通知。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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