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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民委第三批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的通知》(民办发〔2023〕20号)要求,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建言献策;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考古学、中国史、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传播学、国际政治、民俗学等学科,近5年一直从事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的学术研究,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人员优先;

(四)已被聘为第二批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如符合以上三项条件,原则上继续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二、推荐程序

1. 个人申请:有申报意向人员认准备相关材料。

2. 基层单位推荐:基层单位审核材料,上报人事处。

3. 学校遴选:学校遴选2名人选推荐至国家民委。

三、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13日前,将《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办公室)

电子稿发送邮箱:lsdszk@163.com

联系人: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82156588 82159996

邮 箱:lsdszk@163.com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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