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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全面了解本学期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现将本学期本科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年6月19—26日。

二、评教网址

本次学生评教使用辽宁师范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网址https://lnnupj.mh.chaoxing.com,学生登录该网址后,请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辽宁师范大学统一身份认证中心,完成登录后点击右上角个人姓名,进入个人空间,在个人空间中完成评教任务(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制定评教指标体系。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在评教开始前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动员,讲清评教程序和要求,确保评教工作顺利进行,引导学生以客观、负责的态度对所修课程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确保全员参加。

2.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和教师改进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学生应珍视并认真行使评价权,履行促进教学质量改进的责任和义务,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同一门课由多个老师承担的,学生只能对自己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价),不可代评、缺评、漏评。

3.评教结束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对网上评教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析结果作为学院、教师参加评奖评优、评职晋级的参考依据。

四、其他

1.网上评教过程中,学生如发现登录密码错误,请联系信息中心孙老师(82156565)进行处理。

2.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结束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关闭“学生评教”功能,将无法再评教。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方式:8215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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