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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反映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群体或个人的短视频、公益广告。

二、视频内容

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创意新颖、感染力强。

可以参考选取以下角度拍摄:

1.讲述教师引导青少年学生读书的活动和故事,展现教师与学生同书共读、同学共进、发挥示范性作用的典型案例。

2.反映教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培养拥有“四个自信”的青少年的做法和故事。

3.讲述教师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科学知识,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的做法和案例。

4.记录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发生的精彩时刻、温暖故事或欢乐点滴。

5.讲述课后服务中教师的育人故事,推动家校社共建良好教育生态。

6.体现教师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的担当底色。

7.记录支教教师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砥砺品格、建功立业的家国情怀。

8.反映银龄退休教师校长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奉献精神。

9.其他角度反映教师风采的短视频或公益广告。

三、视频要求

1.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拍摄设备不限。短视频及公益广告成片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横屏拍摄。

视频格式尽量为高清格式1080P, 文件格式MP4。

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无配乐版本)。

2.拍摄过程和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的相关禁令。

3.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 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及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承办方享有使用权、修改权和传播权。

4.作者通过填写报名表方式说明视频拍摄事件及人物,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

四、遴选推荐

1.各学院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进行网络展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大学推荐本单位教师风采短视频(各学院至少推荐1个作品)

2.大学将组织专家遴选优秀作品,通过大学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进行网络展示,并择优推荐至辽宁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及方式

1.作品视频成稿

2.“2023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资料报送信息表

3.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无配乐版本)

发送至邮箱lsdszk@163.com

报送截止时间:6月21日17时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

联系人: 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 82156588 82159996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5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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