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学校智库建设水平,有效推动高质量智库成果的培育和产出,学校设立年度分批次校级智库课题。具体要求如下:
2023年校级智库课题分为重大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
1.重大委托课题
申报对象:限我校省级及以上智库基地负责人申报。
资助经费:重大委托课题每个课题经费5万元,共设立5项。
验收条件:智库团队取得B类及以上智库成果,获2个副省(部)级批示或1个正省(部)级以上批示可结题,其中智库基地负责人至少获得1个副省(部)级以上批示或负责人取得T类科研成果方可认为结题。
项目周期:1年
2.重点课题
申报对象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各级各类智库基地负责人及成员
(2)我校有B类智库成果产出的教师
(3)我校承担过市级以上智库课题的教师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共设立5项。
验收条件:智库团队取得B类及以上智库成果,至少获批1个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项目周期:1年
3.一般课题
申报对象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各级各类智库基地负责人及成员
(2)我校承担过市级以上智库课题的教师
(3)我校有副省级以上批示(采纳)成果的教师
(4)我校有智库类成果产出的教师
资助经费:一般课题每个课题经费1万元,共设立10项。
验收条件:智库团队取得C类及以上智库成果,至少获批1个厅局级以上领导批示。
项目周期:1年。
4.专项课题
申报对象:已取得智库成果的我校教师可在取得成果1个月内立即向科研处申请,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立即拨付经费。
资助方式:
获批1个副省级领导批示,可资助经费2万元,立项即结项(每人每年最多申报2项)。
获批1个正部级领导批示可资助经费3万元,立项即结项。
获批1个副国级领导批示可资助经费4万元,立项即结项。
获批1个正国级领导批示可资助经费5万元,立项即结项。
重大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不得兼报,与我校高端培育项目不得兼报;一个智库成果不可以作为多个智库课题的成果使用和认定,同一成果获得多次领导批示,课题资助就高不就低,如有交叉学科成果,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科研类交叉成果认定办法(试行)》认定。
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人填写《校级智库项目申请书》,签字并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处,word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c9889@163.com。
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舜 82159889 主楼1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