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校示范性虚拟教研室遴选和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辽教通〔2023〕219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辽宁省“示范性虚拟教研室”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经教研室申报、学院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推荐申报的虚拟教研室如下:
教研室名称
| 建设类型
| 建设
范围
| 学科
| 教研室
总人数
|
语文课程与教学核心课程群
虚拟教研室
| 课程(群)教学类
| 全国性
| 中国语言文学、
教育学
| 35
|
发展心理学虚拟教研室
| 课程(群)教学类
| 全国性
| 心理学
| 34
|
物理学(师范)专业虚拟教研室
| 专业建设类
| 区域性
| 物理学
| 72
|
教育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虚拟教研室
| 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
| 全国性
| 教育学
| 2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虚拟教研室
| 课程(群)教学类
| 区域性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0
|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实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82158615,邮箱:zpzx@l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