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方法改革类、基础教育类)立项申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师范大学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教师申报、学院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按工作程序确定了立项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础教育类、教学方法改革类)共57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47项;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共6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4项(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经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延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项目由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进行管理,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3.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经学院同意,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研究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工作,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2.各项目要在立项30日内召开项目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3.各项目要注重突出创新性、实效性,项目组成员要充分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4.学校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对于研究成果突出的项目,学校将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