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和省发改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请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方面推荐。
二、支持重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指导目录》范围内,对从事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与未来产业等企业以及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三、申报要求
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辽发改高技[2021]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参照《管理办法》附件1),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2023 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3)。
四、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为1个。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10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以及电子版)、附件2和3(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舜
联系电话:82159889
邮箱:kyc98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