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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厅2020、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和2020年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和2020年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2020、2021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及2020年立项的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20、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他年度项目。其中:

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2021年度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二、验收结题材料要求

1.自然科学类重点攻关、服务地方、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1),《结题汇总表(自然科学)》(附件2);

2.人文社科类重点攻关、服务地方、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填写《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3),《结题汇总表(人文社科)》(附件4);

3.创新人才项目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5)及相应类别汇总表。

4.《结题汇总表》请填写清楚、全面,尤其是各类别成果统计及后续研究项目务必与《结题审批书》保持一致。

5.所有项目均须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项目申请书.评审书》、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论著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论文首页及基金标注页)。

6.存在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撤销项目并退回项目资金。

三、受理安排

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26日前将《结题审批书》(word)、《结题汇总表》(excel)及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服务地方项目

姜舜 9889 kyc9889@163.com

自然科学类重点、基础(面上)、青年项目及创新人才项目

贾玥 9266 kyc9266@163.com

人文社科类重点、基础(面上)、青年项目及创新人才项目

姜姗 8250 kyc8250@163.com

可通过微信i辽师搜索相关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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