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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辽宁省第一届“强省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辽宁省第一届“强省杯”工业设计大赛旨在以“设计赋能、驱动未来”为主题,聚焦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以工业设计大赛形式宣传工业设计理念,营造工业设计氛围,培养工业设计人才,建立工业设计生态,提升企业工业设计能力,促进全省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制造业转型升级,为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支撑。为更好的服务我校学生参加该赛事,学校将于2023年11月举办校内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1.参赛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具体详见附件1。

2.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3.参赛者可以单位、团队或个人参赛。申报专项组、创意组作品可设指导教师。

4.参赛作品应为符合本次大赛参赛范围的原创作品(在报名时需提交版权声明),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参赛作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5.同一件参赛作品只可报送一个方向,不允许兼报。

二、申报流程

1.大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征集作品,自通知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参赛者登录辽宁省第一届工业设计大赛官方网站注册账户,进入大赛申报系统详细填写电子版材料,并在官网生成参赛编号。

2.参赛产品/作品需提交设计方案,具体包括产品/方案创意及概念描述、产品/方案定义、产品实物及细节照片。创意方案需提供设计草图及效果图、简要设计说明以及关键结构或关键细节说明、量产产品需提供销售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内容(以A1或A3幅面、精度300dpi、jpg格式展板形式电子文件,提交展板3-5幅)。参赛作品中不得体现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及院校相关信息,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3.设计项目入围终评,还需补充提供能详细展示产品/方案设计细节和使用方式的PPT文件或视频(AVI、MP4、 MOV格式,分辨率720P以上)。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8日

2.报名方式:参赛者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lnsgysjds.com/)完成报名,同时填报辽宁师范大学师生参赛信息表报送至邮箱lsdcxcy_JS@163.com,填报信息须与大赛官网信息保持一致。

注:同时完成大赛官网报名和邮箱信息表报送方为完成报名。

四、竞赛方式与内容

详见附件1。

五、竞赛奖惩办法

1.大赛奖项

(1)产品组无分组设置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秀奖30名,共计45名。特等、金、银、铜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15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2)专项组按照既定4大专项,每组分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优秀奖20名,4大专项共计116名,金、银、铜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4万元、1.5 万元、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3)创意组无分组设置金奖1名、银奖4名、铜奖16名、优秀奖30名,共计51名,金、银、铜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1.5万元、1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2.组织奖项

(1)优秀组织单位10个,包含优秀院校组织奖5个,优秀政府部门组织奖5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产教融合工作组奖10个,由创意组产教融合工作组中产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企业优秀技术指导奖10个,由创意组企业指导教师中产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4)院校优秀指导教师奖20个,由专项组、创意组指导老师中产出,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奖励办法

(1)对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教师可申请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学校当年推荐名额。

(2)对获得产品组特等奖、金奖的主创设计师和专项组金奖的主创设计师(在校学生除外),按照有关规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辽宁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该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3)对获得产品组特等奖、金奖的主创设计师和专项组金奖的主创设计师(在校学生除外),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该称号的不重复推荐)。

(4)对获得创意组金奖、银奖、铜奖的设计师,优先向辽宁省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重点工业设计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就业机会。

六、相关说明

1.参赛者拥有其设计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组委会享有所有的参赛产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营利性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获奖产品(作品)形成的产业化成果项目,申报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3.获奖产品(作品)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推荐参加中国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相关展览展示。

4.所有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参赛纸质材料除另有要求外,原则上概不退还,参赛者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5.大赛奖金额度为税前金金额。如未能评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空缺奖项。大赛奖项如有争议,以评审结果为准。大赛奖金在颁奖仪式结吉束后兑现。

6.参赛产品(作品)须是参赛者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原创,一经发现侵权或抄袭,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有关法律责任全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大赛组委会编制优秀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大赛的影响力。

8.大赛活动的其他要求和安排,组委会将适时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七、校内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辽宁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

韩 闯82159992 顾岱泉8215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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