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 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详见《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
二、选派类别、名额及费用
1. 选派类别:一般访问学者。
2. 选派名额: 8人。
3. 访学费用:访学所需培训费由学校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认真学习文件,自行联系高校及导师,填写《进修学习审批表》,报学院审批。
2. 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和申请人员的师德、学术、教学等实际表现,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前提下,择优推荐不多于2名人选。若推荐人选为2人,需进行单位内排序。
3. 学校审核
学校汇总审核,择优确定派出人选。
4. 实际派出
选派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人事处办理派出手续。
5. 后续要求
访学结束后,个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到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登记备案。
四、材料报送
1.《进修学习审批表》(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印)。
2.《申请访问学者汇总表》(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印)。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17时前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室)
联系人:朱言军 郭欣
联系电话:82156588 82159996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