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结合《辽宁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实施办法》、《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相关要求,学校现开展创新创业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课教师资格
原则上任课教师需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教师可个人独立申请,也可以团队形式申请;鼓励各级各类教师承担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任务;鼓励教师组建跨学院、跨学科教学团队申报课程。
二、课程要求
1、经学校审核确认的课程将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全体本科生作为专业发展课(任选)开设,考核通过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
2、各学院可申报1-2门《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之外的创新创业课程。
3、申报的课程须是专业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的课程,每门课程总计32学时(2学分),包含理论课时和实践课时。
4、申报的课程应兼顾线上、线下教学方式可执行性,确保课程在经学生选修后能够顺利完成。
5、请各学院做好该类课程选修的宣传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尤其提醒没有达到创新学分基本要求的2019级同学做好选课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将审核后的《辽宁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申报表》(附件1)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任务实施书》(附件2)(所有签名处用电子签名)4月27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lsdcxcy@163.com,纸质版待返校后再报送。
四、联系方式
顾岱泉18941130399
顾洪涛1804113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