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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9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整体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0年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名单(附件1);校级项目结题名单(附件2)。

二、验收方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国家级、省级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三、时间安排

1.为了便于大创项目管理,现需项目负责人于4月11日-13日登录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cygl.lnnu.edu.cn/),点击统一身份认证并输入用户名密码(即数字校园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平台系统完善信息,具体填报流程及要求详见操作流程(附件3),各项目学生负责人可加入钉钉群进行咨询。

2.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22日在系统中上传《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并完成项目成果填报等工作。

3.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答辩时间4月28日-5月6日。

4.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答辩工作,各学院请于2022年5月6日前组织完成结题答辩工作,并做好材料上报。

四、答辩形式

1.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验收采取线上答辩形式,请各项目学生负责人加入QQ群454339745,结题验收具体事宜详见群中通知。

2.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并在系统中上传。

2.项目组制作PPT材料参加结题答辩。

3.对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

4.申请免于结题答辩的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免于结题答辩申请书》(附件6),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示。申请免于结题答辩的项目,如果未通过审核,需进行正常答辩。

立项项目符合以下条件,在结题时可以申请免予结题答辩: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等)上发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专利;研究成果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参见《辽宁师范大学竞赛目录》)中获C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创业训练(实践)项目:创业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参见《辽宁师范大学竞赛目录》)中获C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在校成功注册公司。

5.每个项目汇报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4月23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和申请免于结题答辩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免于结题答辩申请书》(附件6)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lsdcxcy@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顾洪涛1804113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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