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是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生动实践,极大地激发了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的热情,已经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规格最高、成果最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为提高我校师生参赛积极性,提升参赛项目质量,提前做好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筹备工作,我校将于2022年3月至5月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大赛将遴选优秀项目及团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辽宁省赛,为优秀项目及团队提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资源和入住孵化基地机会等。
本次校内选拔赛实施方案及规则参照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目前2022年度国赛和省赛通知还未下发),具体事宜以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通知为准。
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李克强总理2015年提议发起,由教育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互联网+”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自2015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2022年国赛由重庆大学承办。
二、参赛赛道及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分组
根据2021年第七届大赛的组织方案,报名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三、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四、注意事项
1.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其他往届项目仍可报名参赛;
3、鼓励2021年立项和往年已结项的大创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参赛;鼓励以往参加各类创业大赛项目参赛;
4.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5.参赛项目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组建团队;
6.各学院(中心)按照不少于名额分配数量,推荐项目参加校内选拔赛;
7.目前,本次校内项目选拔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执行,如有变动,以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为准。
五、参赛学院(中心)工作要求
为扩大我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动员学生申报本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各学院具体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表”中的数量为各学院(中心)应申报最低数,申报数量无上限要求,请各学院(中心)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前提下深度挖掘高质量项目,学院(中心)报名情况将作为年底学院工作考核的重点评价目标和任务。
各学院(中心)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六、奖励办法
校内项目选拔赛,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校内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可以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辽师大校发【2021】92号)文件申请创新创业学分;在省赛和国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授予称号和奖励。
七、日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3月1日至3月10日;
2. 征集作品阶段:2022年3月11日至3月25日;
3.校内遴选阶段:2022年3月30日至4月10日;
八、报名办法
请各学院(中心)在3月25日之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校内项目选拔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和商业计划书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2022互联网+大赛+学院名称”,发送至邮箱:lnnucxcyxybgs@163.com,同时,请将各学院(中心)审核签章的纸质版选拔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和商业计划书一式一份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B房间。待大赛组委会公布正式通知后,将进一步下达相关路演工作通知。
联系 人:顾岱泉 顾洪涛
电 话:82159991 8215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