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认定2021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2021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限

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均在申请范围之内,去年已上报并认定的创新创业成果不得在今年重复上报。

二、认定对象

2018级、2019级和2020级本科生。

三、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

请学院向相关学生转发本通知,学生本人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s://chuangxin.lnnu.edu.cn/webroot/chuangxin/cxxf.html)学分认定模块中点击“2018、2019、2020级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即数字校园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平台系统,然后点击“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及要求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

2.学院审核

学生填报完毕以后,学院管理员(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在“创新实践管理平台”的“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提交。学院管理员操作使用说明详见院级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

3.学校审核

学校创新创业学分审定小组将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认定。

四、填报时间

学生填报时间:11月24日-12月5日

学院审核时间:12月6日-12月10日

五、相关申请材料

操作手册、《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和《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学分问题汇总表》等材料详见附件。

六、联系人及电话

顾岱泉 18941130399

顾洪涛 18041130271


上一条: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十三届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拟聘人员公示(第三批第二阶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