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开展已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省教育厅拟继续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统计局令2018第23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等9个方面申报。
2.申报数量。我校限报1项。
3.申报要求。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辽发改高技[2021]195号)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2)。
4.申报时间。请于10月6日10点前将《项目申请报告》和《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电子邮箱kyc9889@163.com,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122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舜
联系电话:13804964600 8215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