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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校本科生“宪法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辽教发〔2021〕48号)文件要求和部署,为我校组织开展好“宪法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宪法伴我成长”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讲好原创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二、具体要求

1.征文内容要求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中国建立以来的辉煌成就、建党百年的党史成就以及社会进步、改革进程和日常生活实际等方面为背景,从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角度出发,结合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

2. 征文体裁及字数要求

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2000字,诗歌不超过50行。

3. 征文题目及署名要求

题目自拟。文末请注明学院、作者姓名、学号、手机联系方式。

4. 其他要求

征文应当为原创,且未在其它公众平台和媒体发表过。如发现存在抄袭、剽窃、一稿多投等行为,由组委会取消该学生参赛资格。征文要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措辞准确、符合实际、符合学生自身年龄特点。

三、活动安排

1、初选阶段: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推报,各学院推选作品数量不得超过10份,并于10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征文稿(手写稿扫描形成的电子版和word版各一份)与学院征文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lsfxytw@126.com,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宪法征文作品”,征文稿文件命名为“XX学院+姓名+作品题目”。

2、推优阶段: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专家评阅并在全校参赛作品中遴选出5件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决赛。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应为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岩

联系电话:8215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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