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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问题清单、工作报告及支撑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校发[2020]76号)、《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报告的通知》(辽教函[2020]29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419 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牵头单位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问题整改清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问题整改清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将整改清单(见附件1、附件2)填写完整,撰写《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两部分,具体如下:

1.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模板”(附件3)。整改报告包括“附件1”中的全部问题和“附件2”中的部分问题(包括1.1、2.2、2.3、7.1、7.2、7.3、7.4)。

2.未完成的整改工作情况说明。包括:未完成工作及原因、计划整改措施及预计完成的时间节点、预计达到的目标和效果。

(二)每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须有详细的支撑材料,相关支撑材料由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支撑材料须对应问题清单序号分别整理到文件夹中,文件夹中每个文件按报告文字表述顺序编号,每个文件夹应做“目录清单”。

(三)协同部门应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及时将材料报送给牵头部门。

(四)为有序做好整改工作,每个牵头单位委派一名联络员,于2021年10月6前加评估整改工作群。

二、时间安排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牵头部门于10月25日17:00前将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zpzx@lnnu.edu.cn。

联系人:岳庆荣 电话:8215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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