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做好市社科联2020年第四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市社科联2020年第四批课题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0年第四批立项课题;

2.往年延期结项课题。

二、报送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电子版一式2份 (实名1份、匿名1份)、纸质版1份(实名);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统一格式);

3.成果精华版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统一格式);

4.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1份;

5.获得前期资助课题的成果推广证明材料;

6.《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版1份;

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

3.成果精华版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不含课题组成员)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须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经费资助协议书》要求条件,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

5.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

6.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

7.2020年第四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其中,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类别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往年延期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元心仪

联系电话:82158256

电子邮箱:kyc_8256@163.com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