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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大连市第三批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市重点产业,进一步实施好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做好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规定,市科技局编制了2021年度大连市第三批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围绕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精细化工领域,支持研究方向明确、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引领性,实施期内有望取得重大研究进展或理论突破,能为解决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供理论支撑、破解关键科学原理与机理机制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1.支持对象:市属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含非企业类创新机构),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科研人员,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青年科技人才。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项目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且科研诚信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已获大连市双重、应用基础研究、高层次人才创新(不含青年科技之星)计划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名额:限报3项。

3.支持方式:直接补助,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20万元。

二、申报推荐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为大连市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较好的人才、平台等科研条件和较强的科研能力。项目负责人为实际主持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引导资金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3.引导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申报程序

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和模板格式,在线填写“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上传“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它相关附件。

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1年 9月1日前按上述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舜

联系电话:82159889

邮箱:kyc98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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