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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严明“五一”“端午”节日纪律要求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五一”“端午”节日将接踵而至,为守住每个重要节点,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全校安全、文明、廉洁过节,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部署,现将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节假日期间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既要带头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正风肃纪的各项要求,坚决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有关纪律要求和规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准备工作,把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衡量和检验干部的标准,把纪律的螺丝拧得更紧,把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得更实,确保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廉洁防线。“节点”也是“考点”,越是节日,纠“四风”越是一刻都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节假日期间,一要增强纪律意识,严格贯彻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二要加强纪律约束,严守廉洁底线,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收送电子红包、滥发津补贴、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并举一反三,严防“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新动向;三要严防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提高防疫警惕,防范疫情反弹风险,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四要强化教育提醒,纠正畸形消费观、享乐奢靡之风,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通过宣传引导,增进党员干部自律,筑牢廉洁过节的思想防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检查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精准问责,公开曝光,用严明的纪律巩固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成果,树立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411-82158313,0411-82158223;举报网站邮箱:lsdjw@lnnu.edu.cn;举报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

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委

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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