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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尖端及领军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新修订的《〈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研发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大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0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尖端及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

尖端及领军人才团队,主要包括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我市全职引进或新获评的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尖端和领军人才。对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在人工智能等我市未来型先导型重点产业领域开展重大项目攻关的,入选尖端人才团队给予连续2年、每年2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入选领军人才团队给予连续2年、每年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填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引进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7、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出具)复印件,或外籍专家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8、外籍专家在中国合法居留工作手续复印件(主要包括两种类型:1、《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9、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公示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附件6)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时,要对以下内容有所侧重:

(1)承担的研发任务情况;

(2)已有研发成果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创新性及影响力;

(3)已有研发成果对科学技术发展或产业技术进步的贡献,在所属行业和领域的应用价值;

(4)拟开展研发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5)项目预期成果的科技、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现有研发条件情况;

(7)依托单位在项目领域的科研优势。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有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重点学科重大课题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在研项目;

(2)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尖端及领军人才项目。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四、受理方式

1. 申报人需填写附件1-3连同申报程序中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附件4、5(word版),在截止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如无特殊要求,将由科研处打印)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玥

QQ:541135477

邮箱:kyc92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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