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辽宁省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我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名范围
辽宁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条件
(一)辽宁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提名人选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提名。提名数量不限。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技专家。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提名项目应当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原则上提名项目数量不限,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请查阅《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的详细要求。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项目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申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是辽宁师范大学,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4. 同一项目只能提名当年省科技奖中的一个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2018年度、2019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 已提名并参加网评的2019年度省科技奖励项目,2020年不能提名。
7. 提名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三)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人选(组织)应当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四、受理方式
1.请有意申报科技奖的老师按照《2020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各奖项的模板及要求尽早完成申报材料word版的填写,待系统开放后进行网上申报。
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
系统开放时间、提名截止时间、提名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 系统申报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申报书,提交与系统提名材料相符的纸质材料原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3. 申请人填写《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并将电子版提交至kyc9889@163.com
4. 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5.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及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舜
联系电话:82159889 13804964600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
电子邮箱:kyc9889@163.com
QQ 378270768
受理截止时间:按照省科技厅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