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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学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想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名。各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及师德考核情况说明(单位行政、党务负责人签字盖印)

2.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行组织填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室)

报送时间: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朱言军 于益浩

联系电话:6588 9996

邮箱:rsc@l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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