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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学校决定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主办单位

教务处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具体包括以下参赛类型:(参赛对象详见附件要求)

(1)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

(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3)

(4)职教赛道(详见附件4)

(5)萌芽版块(详见附件5)

五、赛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1.参赛报名(2019年4月27日—5月20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完成网络报名后各学院于5月20日下班前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6)

(2)报名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送)(附件7)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参加辽宁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

奖项设置:本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参赛作品优秀、对学生指导认真的教师授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按照各学院参赛数量设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组织个人奖。

注:参加校级比赛获奖的项目,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学分。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联系方式

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联系与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定2-3名师生加入大赛工作QQ群:1018435194。

联系人: 吕剑波 岳庆荣

联系电话: 82159150 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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