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补发<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汉办[2018]36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补发<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辽教电[2018]96号)要求,现将申请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线填写的《荣誉证书登记表》。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http://pq.ecnucpp.com/teachers/,国内工作单位归属选择省属,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请于2018年7月11日前将《荣誉证书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cie925@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荣誉证书登记表+姓名”。
四、联系人:董昕 联系电话:0411-8425856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国家汉办网站:http://www.hanban.edu.cn/news/article/2018-06/05/content_735110.htm
上一条:【转发大连市社科联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8—2019年度课题(一)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西山湖校区期末考试与暑假期间班车运行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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