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2”讲话精神,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保障人才培养这一高校根本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辽宁师范大学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轮训工作,现就2018年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轮训工作为载体,普遍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以轮训工作为手段,配套落实博士培养期制度;以名师团队建设为抓手,以轮训工作为平台,实现学校良好教风与教学特色的传承。加大学校师资队伍培养力度,推进师资培训工作的制度化、普及化。
二、轮训范围
以下教师均需参加轮训:
1. 近5年入职的教师(2013年1月1日以后);
2. 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轮训规划
学校计划利用3年时间,分三批次完成轮训工作。以后作为常规工作,凡新进教师必须参加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四、培训载体
辽宁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五、2018年度培训工作安排
1.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8月2日。
2. 培训内容:详见《2018年辽宁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招生简章》。
3. 培训费用:1200元/人,无需个人承担。
4. 培训名额: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有计划分批次安排上述范围新教师参加培训,每批次限报5人。
报送材料:《进修学习审批表》
报送时间:2018年7月11日17:00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房间)
联系人:栾兰 郑婧怡
联系电话: 82156588
人事处
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