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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12月21日,保卫处依据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发布了《关于做好校内各类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施行以来,大多单位和部门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活动报备和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但仍有个别单位和部门不能严格履行活动报备和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活动开展超规模、安全措施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备等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内各类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就日常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强调如下:

一、校内活动的开展,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活动组织单位应做好活动的组织、策划及报备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大型活动的人数、场地、形式和内容,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制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严防群体性事件、拥挤踩踏和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2、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3、医疗救护、消防安全措施;

4、应急救援预案。

三、室内开展的大型活动,活动组织单位设定的活动人数上限,不准超过活动场所座位数量的90%。

四、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如需保卫处协同开展安全保障工作,须在活动开展前3个工作日,与保卫处沟通安保方案。

保卫处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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