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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疆籍辅导员公告3

发布时间:2018-06-0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现将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考核面试要求公布如下。

一、参加考核面试人员

通过2018年6月10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未合格者不得参加考核面试。

二、考核面试时间

2018年6月12日8:00。

三、考核面试内容、程序

(一)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科目为两科:科目1为岗位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对民族宗教政策、学生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及从事辅导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科目2为维吾尔语、汉语的掌握和使用。

(二)程序

1、面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当天7:00-7:30有序进入考场,7:30在候考区抽取面试顺序号,8:00开始面试。8点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8:00开始考生按指令进入面试区参加面试。

3、面试开始和结束都有提示音,考生应严格掌握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科目1限时10分钟,科目2限时5分钟)。

4、考生入场后报面试顺序号,主考宣布开始后,面试计时开始。每一题回答结束请以“回答完毕”示意评委。考生围绕问题作答,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序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信息,对透露信息的考生评委将从其面试成绩中扣除10分。

5、面试结束考生随工作人员到成绩等候区等候。按指令返回面试区听取监督员宣布成绩,现场签字确认,离开面试区。

6、考生凭号码牌到安检及备品区报名,领取个人物品,签字确认后离开考场,面试考试结束。

(三)考核面试成绩评定

1、科目1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计分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求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应聘考生最终成绩。

2、科目2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结论取多数评委的相同意见为考生最终成绩。

3、成绩完全相同者则增加一轮面试加试环节,以加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成绩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禁止出现透露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工作单位等影响考试公平的行为,严重者按考试作弊、取消面试资格处理。

3、考生进入考场前应进行安全自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并封装放置在物品存放区,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手中有通讯设备则按考试作弊、取消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实行全天封闭考试。考生在候考区须保持肃静,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面试的考生需要一直在候考区封闭等待,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区。

辽宁师范大学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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