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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96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系统及用户名

填报系统网址:http://zypt.upln.cn/sdb。各专业登录用户名为学校代码+下划线+专业代码,专业用户如遗忘密码,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重置密码。2017年度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公共艺术专业登录初始密码为sdb2018,专业登录后可自行修改。

二、填报内容

各专业填报内容不同,详细内容请登录填报系统查看。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系统中,此次填报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从已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专业调出的教师,在调入专业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时不重复计算其数量和成果

三、填报时间

1.5月10日-5月14日,学院填报。

2.5月14日-5月15日,学院核查。

3.5月16日-5月17日,学校核查。

各专业务必于5月15日下午17时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专业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科专业管理,建立常态监测机制和诚信体系,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的数据是教育部审核评估中专家评价学校办学状态的主要数据依据,也是专业评估评价的基础及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按时、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基础上,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各学院应进一步明确质量主体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各学院应建立数据填报、核查责任制,成立数据填报、核查工作小组,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数据填报、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负责具体组织数据填报、核查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将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见附件)和数据填报、查核工作小组名单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杰兰 肖立莉;

联系电话:82159239 8215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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