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通知,现开始组织申报高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及创新团队。我校将开展相关组织推荐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新人才申报要求
(一)创新人才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同时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带头人。
2.优先资助有重大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成效显著、在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活动及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等。
3.创新人才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各子项目,不得作为带头人申报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已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原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的不得申报;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原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二层次)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不得申报。
4.省内高校本年度拟遴选资助创新人才100名,其中理科类80人,文科类20人。
5.有关年龄和申报材料数据截止到2018年3月6日。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省教育厅资助标准:理科创新人才10万元、文科创新人才5万。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附件2)电子版一份。
3.近五年有科技成果在辽宁省内转化的申报者的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合订一册。
4.申请者本人最终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与《申请书》合订一册。
二、创新团队申报要求
(一)创新团队申报资格要求
1.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或一流学科。科技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产业技术研究院。一流学科指省级及以上一流学科。
2.鼓励高校牵头,在实施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及校企联盟、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一带五基地”建设规划活动中,与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或研发方向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群体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重点围绕目前科学技术重点领域或科技前沿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2.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取得同行公认、国内领先的重大创新性成果,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在反哺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3.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科技平台的负责人(方向带头人)或是一流学科带头人,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在我省转化过重大科技成果,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在本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5.优先资助下列团队: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转移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带头人成功实现新老交替;多学科交叉组建;支撑一流学科建设。
6.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各子项目及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7.有关年龄和申报材料数据截止到2018年3月6日。
(三)申报名额
1.省内高校本年度共计遴选资助20个创新团队,其中理科团队18个,文科团队2个。各高校按条件择优申报。
2.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已结题的可以继续申报,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资助方式与标准
每个理科团队资助50万元,每个文科团队资助10万元。
(五)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8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
三、受理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及地点:6月5日(星期二),主楼108房间(人才),主楼122(团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创新人才:贾玥 9266 kyc9266@163.com
创新团队:李朝明 8250 chaomingli@126.com
注:2018年度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是省委“兴辽英才计划”的一个子项目,其它子项目包括辽宁省特聘教授、攀登学者以及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等多个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