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宣[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申报条件
参见《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通知文件,以充分了解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遴选条件等详细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2.基层单位推荐:
(1)基层单位设专人审核申报材料,所有填报的材料均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后加盖学院公章。
(2)评审推荐,基层单位评审并在汇总表中签署意见。申报两人及以上须排序推荐。
3.学校推荐: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至人事处。学校评审并推荐。
4.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由人事处统一报送。
三、报送材料
1.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领域)(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3.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4.证明材料:通知要求中所有复印材料附目录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电子邮箱:rsc@lnnu.edu.cn
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7:00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室)
联 系 人: 栾 兰 郑婧怡
联系电话: 82156588
人事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