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社部的有关部署和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2.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以充分了解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选拔条件等详细内容,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基层审核:基层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在《2018年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中签署意见。
3.学校汇总: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5.人选公示:专家评审后,推荐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6.学校报送: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统一报送至省人社厅。
三、报送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2018年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印章)及电子版。
3.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人选数据库文件: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安装后打开,录入推荐人选相关信息,点击“生成报送”按钮,生成后缀为“RPU”的文件,该文件为人选数据库文件。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17:00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主楼204室)
电子稿发送邮箱:rsc@lnnu.edu.cn
联 系 人:栾兰 郑婧怡
联系电话: 82156588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