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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遴选推荐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次遴选建设的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重点为新闻传播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等本科专业类的专业核心课程(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核心课为准)。
二、推荐名额
各相关学院每学院限报3堂。
三、建设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要体现学院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同时要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6.高校党委“谁建设、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色示范课堂”审查工作“审什么”“怎么审”明确细致有效。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总体建设阶段性进展报告。报送本学院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建设工作总体落实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
2.“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和各“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见附件1、2),课程教案,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推荐课程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特色示范课堂”分专业类建设情况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总结提炼本专业类“特色示范课堂”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以上报告不超过2500字。
五、报送办法
相关学院请于2018年1月24日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14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立莉 82158625
邮箱:jxyjs@lnnu.edu.cn
附件:1.“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2.“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