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22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23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项目组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4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6项,其中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成果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成果将推荐参与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2159239,公示时间3月17日—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