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扎实推进辽宁师范大学学科分层次建设工作的深入实施,推动立项学科的建设发展,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学科分层次建设与管理方案》(辽师大校发[2016]65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分层次建设学科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2017年度各分层次建设学科在学术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以及《任务书》中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等。总结报告应主题突出,清晰明确。
二、考核程序与评定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分层次学科的考核材料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科分层次建设与管理方案》(辽师大校发[2016]65号)要求执行,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学院年终目标考核。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有关学院(中心)须于11月30日前将2017年总结报告(附件2)和立项学科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佘大为;联系电话:82159385;电子版发送至dawei1396@163.com。